关于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18-12-30 | 类别: 水土保持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自主开展了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英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完成了《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云南三江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12月28日在大理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英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云南三江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安徽英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主体设计单位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云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组成。验收组认为,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工程六项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方案目标值。建设单位较为重视项目区水土保持工作,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因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了治理,场地建成后水土保持效果良好,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云南三江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管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
1、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2、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鹤庆项目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